如何办理上海暂住证?
2018年已经取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改为办理《上海市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上海市落户证明》。 目前在上海无居住地址、无工作单位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原则上不予颁发《上海市居住证》。 但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可以发放《上海市居住证》: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硕士学位,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6个月; (三)具有本科学历,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6个月;
(四)具有大专学历,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个月;
(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七)取得国家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从事导游职业;
(八)其他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具有特殊贡献的紧缺急需人才。 以上条件中,以学历作为条件的,要求有学信网可查的学历证明;以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作为条件的,要求有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书核验凭证;以单位缴纳保险记录作为条件的,要求是近6个月的缴费记录,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金额必须相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申办。
另外,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无需提供在本市申领的《居住证》原件: 注:“直接申办”是指申请人不需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任何书面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证件制作并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的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可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如需代办,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