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铁怎么报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乘坐地铁不能进行报销。 原因如下: (一)根据现行的财政法规规定,只有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才能凭票据进行报销;并且该票据只能是税务机关指定的票据,即航空公司提供的机票凭证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认可的票证。因此坐公交、出租、动车等是不能拿发票报销的。 (二)如果发生了出差借款,在借款时就必须填写“差旅费”借支单,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否则,单位就不会发放差旅费。
(三)出差返回后,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的证明资料如机票、火车票、船票等。经审核无误后,报销差旅费。
(四)如果出差未发生任何费用,则由本人在出差结束后报账,此时只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考勤记录即可。
(五)如果出差期间发生其他费用,应先提供相应的支出证据,再单独报账。 坐地铁是无法取得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的,所以不能报销。不过,如果是因公出车,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交通票据的,可以按出差补助的标准予以报销。 至于出差补助的标准,各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必须合理且有依据。
比如,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财预〔2013〕245号)的规定,出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30元(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