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办认证要多长时间?
我在上海,我女朋友在美国,我们准备结婚,需要办理婚姻登记,我先去美国把结婚证领了,再回国拿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她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做公证。 然后拿所有这些材料到上海的涉外办事处(就是专门受理外国人来华婚姻签证的)去换发我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就是换成中国的结婚证。 这个过程大概要多久呢?会不会很复杂或者很难办啊?(>﹏<) 急!在线等~
回答:不知道你所说的“涉外办事处”是不是指当地出入境管理局的涉外婚姻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分局或县局层面,负责审核外国人和内地居民境外结婚证的真实性并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如果认可就会签发《领事认证委托书》(俗称大绿单),授权相关使领馆认证该结婚证的文书性质,进而确定双方婚姻关系确实有效,最后由驻外使领馆签发夫妻双方的中文结婚证。
一般情况下,涉外婚姻的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取得证书的总用时不会超过20天。当然各地情况可能不太一样,具体还要看当地办证机关的工作效率。 如果你的结婚对象是中国公民,你们又准备共同定居中国的话,这样办结婚登记就OK了;但如果你们的目的地是香港或澳门,由于这两个特区实行的是“一国两制”政策,虽然他们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那里的婚姻登记制度仍然保持殖民地的传统,即采用自愿缔结婚姻的契约原则——也就是说,即便你在国外已经和某中国公民登记结婚了,但你不去香港或澳门的婚姻登记机构再办一次手续,你的海外结婚证书就完全不起作用,你和你的海外配偶就依然是法律上的未婚状态。
然而问题在于,随着内地与港澳间自由行协议的签署实施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便利化,越来越多的香港及澳门居民选择到内地定居和生活,于是他们在国内外的婚姻状态就成为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内地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结婚的,内地公民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外国籍当事人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结婚证:
(一)本国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经本国外交部和公安部授权机关批准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证明。 至于您提到的公证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办理涉外的结婚证,原则上只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即可,但是考虑到各国对身份证件的形式要求不尽相同,所以为了便于办事和节约资源,我们通常建议当事人在申办涉及国外的婚姻证件时,最好事先将个人身份证件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的具体手续请到所属地区的公证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