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算长途汽车?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关于路的设计规范中,对高速公路的定义是: “由交通主管部门核准的专供车辆分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高速公路。” “道路”和“公路”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公路”比“道路”的含义更广;除了高速公路外,所有的国省道以及大部分县乡道都是公路。通常所说的“长途客车”、“公共汽车”,即指在公路上进行运营的客运车辆。 由于公路网覆盖范围包括乡村小路,因而产生一个问题——以道路还是公路来界定普通客车的运营线路长度是否合理呢?如果以城市道路为主,那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和现实状况来看,大多数地区都不会批准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申请;而如果以公路(国省道)来衡量,800公里以下的客运班线几乎要被全部淘汰。
目前各地对客运班线车的新车投入运营普遍要求车辆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对累计行驶里程达8万公里的营运客车强制召回进行安全性能检验。从现实情况来看,8万公里这个数据是一个分水岭,很多地方的客运企业对超过这个标准的班线客车将视为报废车辆处理,不再安排经营。
实际上,8万公里是一个保守的数据,一些客车出厂时的设计寿命就是15万公里甚至更长,而实际运行中,保养良好的客车行驶到60万公里左右没有出现故障征兆的也有很多。用8万公里来划分是否属于长途汽车的范畴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如果将长途定义再放宽一点,似乎又无法解决当前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领域的各种矛盾。因为无论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都要纳入客运市场的监管框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