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多久时间多久?
一般7个工作日,最快6天 一般情况下,普通护照的申请期限为7个工作日;加急申请(需提交加急证明材料)为5个工作日;跨省通办加急办理(需同时提供省内和省外公安机关签发的加急证明材料)为3个工作日;因各地情况不同,具体以当地受理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结果为准。 有加急证明材料的申请人,经审核不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不予签发,并退回申请材料。对需要调查、核查的被申请人,调查或者核查时间为6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自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其中,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发放护照;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批准并告之理由; 对于具有法定取消签证情形的,撤销原签证;
在特殊情况下,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委托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先行受理,审核批准后,报请公安部统一制作核发护照。 在国家法定休假期间或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工作日停止对外办公和在规定的休假日内,不允许进行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及证件的制作颁发。但根据特勤任务的需要,可以进行“紧急制证”,以保证任务的完成。
在紧急制证的情况下,须由本人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若申请单位因急需用证的特急情况,可提前电话通知公安部门,以便及时安排制发证件。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办理加急业务,如被申请人涉嫌犯罪的,或属于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以及被申请人是劳动教养人员的等不可申请办理。 办理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三)户口本原件及其副本复印件。
(四)留学报名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持有效留学签证者无需再提交)。
(五)由人事主管机关提供的本系统人员出国名单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护照号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