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是国家的吗?
地铁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于各种渠道: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收费、土地置换等,其中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所占比例较大。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办法。 主要参考《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59号)中关于“支持设立新型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的建设与运营”以及《上海市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规划》(简称《规划》)中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探索建立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投资的运作模式和安全有效的投资经营体系;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运营”的内容。
基于上述原则,可以得出:
1. 对于新建线路,原则上应当由地方财政部和交通局主导筹建、实施和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政府预算;对于旧线改造,应优先利用既有单位资产,如确需融资,也可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
2. 对于已开通运营的线路,由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实物资产,一般按照企业资产进行运作和管理,但相关的决策权仍归政府所有,企业应当按照政府的决策进行运作,所收费用应当用于偿还贷款或新增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3. 以项目审批为主要方式的准入制度有待完善,需要综合考虑项目资金、技术、环境和收益等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