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为哪几个区?
2005年, 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穗府〔2005〕13号): “一、撤销市郊十区和东山区,设立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 二、撤销芳村区、原黄埔区,设立黄埔区; 三、撤销番禺县,将其原辖地区划归番禺区管辖; 四、将原花都市的花都湖街道和新街街道划归花都区管辖; 五、原从化市的温泉镇划给增城区管辖”。 至此,“三驾马车”的时代结束,开启了新的篇章—— 旧的四区和新四区的对应关系为:
旧四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 新四区:越秀、海珠、白云、天河 同时,市政府在通知中明确了各区的功能分区: 越秀区——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海珠区——商贸和物流枢纽 荔湾区——历史文化名区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天河区——高端制造业基地 和过去的郊区相比,今天的这四个中心城区,土地总量并没有增加,但人口却增加了近十倍。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分别是:
荔湾区13996人/平方公里, 越秀区12978人/平方公里, 海珠区14663人/平方公里, 而原四区之和也只有28879人/平方公里。 从人均GDP来看,四个中心城区也是最富裕的。它们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都是过万元的。其中,越秀区和海珠区更是超过了2万元。
从面积看,各区也是大体均衡的。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白云区就比四区加起来还大一点。如果考虑人口的因素,白云区大约相当于其他三个区的总和。由于历史原因,广州有很多“飞地”——属于本区的土地挂在别的区管,这种奇怪的情况在天河区有珠江农场和东圃街办、荔湾区有茶滘街和中山八路街办、海珠区有南洲街和滨江街。这些飞地的存在,使得一些数据对比起来不太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