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怎么限号?
1月23日开始,深圳市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对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以下简称“限行”)和错峰出行(简称“潮汐限行”)管理措施。 具体规定如下 : 一、“限行”规定 对行驶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机动车,按照以下禁行区域和规定日期予以处罚: (一)没有悬挂粤B号牌非深牌照的摩托车,在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按“违反禁令标志”罚款300元; (二)没有悬挂粤A(含原粤H)、粤B、粤C、粤D、粤E、粤F、粤G、粤H、粤J、粤K、粤L、粤M、粤N、粤P车牌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在工作日7时至9时及17时至19时,禁止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含高速公路)上行驶。 以上所述,均于1月23日起开始执行并查处。
二、“潮汐限行”规定 在“限行”基础上,每天早高峰和晚高峰时段,部分道路通行将受更多限制。
(一)工作日早上7时至9时,禁止悬挂粤B号牌的载客汽车在罗湖区滨海大道、沙河西路—滨河大道—建设东路—建设南路以及南山、福田的同城连接道路上行驶。
(二)早晚高峰时段,除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载客汽车在上列道路及其相邻道路(含同方向一条车道)上行驶。 注:本通告规定的“工作日”指法定节假日调休后的周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