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影院有前景吗?

石艾昀石艾昀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开车听歌,已经成为我的生活习惯,在酒吧、火锅等地,我不喝酒,只要有点空闲时间,我就拿出手机,戴上耳机,躺在车里的后座,听听音乐。我很喜欢晚上,开着车听许巍的歌,很有味道。我常去的酒吧,有乐队演出,演出结束,音乐声沸反盈天,震耳欲聋,我想,如果有一万辆车,每晚同时离开,那么我们就自由了”。

一位年青人,在汽车电影院开业时,这样跟记者说,他在“试营业”当天,就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想来看实景音乐影院。但遗憾的是,他排了一夜的队,等来的却是电影院没放成电影的遗憾。

而汽车影院的投资者,却对这种“反常现象”司空见惯,他们知道,一个城市一旦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汽车影院,就会像美国一样,会经历了从饱受指责,到蔚然成风的过程,那将会是汽车文化繁荣的标志。如今,在我国很多城市的郊县,纷纷兴建了汽车电影院,但这些电影院几乎都门可罗雀,它们大都面临着共同的尴尬:除了半夜三更有少量车主“偷着”看几部电影外,大多时候,电影院里都只有工作人员,而无车主观众。

为什么汽车影院在我们这里不火呢,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车主。有位姓高的车主说,他想来看电影,主要是享受那种氛围。不过,当他听说看电影还需要交钱时,便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而另一位车主则抱怨说,这样的电影院,除了适合情侣约会,实在找不出其它任何用处。一位经常参加汽车聚会的车主认为,类似汽车影院这样的场地,应该举办更多的新车发布会和车友聚会。

这些观点,几乎是所有开业汽车影院或即将设立汽车影院城市的车主们的“心声”,在这里,“汽车影院”就是找不到出路。

实际上,在国外,汽车影院早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美国人把汽车影院称作“动力影院”,而且已经普及到美国普通百姓的生活之中。据研究者估计,美国有将近250家动力影院。美国第一座汽车影院于1932年在加州开幕,随后不久出现在亚利桑那州和内华达州。50年代后期,出现了“家庭影院”或“卧车影院”,其中一些影院设在室外,一些则设在汽车维修和配件中心的二楼。1972年,美国第一座室内汽车影院在佛罗里达西棕榈滩市开业。

据《纽约时报》报道,汽车影院在其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尽管一直受到许多批评,但也得到了许多进步人士的支持,他们在立法议案中极力为汽车影院说话,这些进步人士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兰克(BenjaminBruck)和斯隆(ThomasSoutherland)、参议员阿尔弗雷德·E·斯帕茨(AlfredE.Spaatz)和史蒂文森(HaroldE.Stevenson)、联邦财政部长梅隆(WilliamB.Mellon)和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Wilson)。威尔逊给一所新开业的汽车影院的横幅写道:“这里不仅是一个国家,而且是一个共和国。人们在这里享有自由,人们自由地来,自由地观赏,自由地离开。”

当汽车影院和户外音乐节融合时,美国汽车影院有了第一次重大改进。1970年5月1日,美国有两辆汽车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附近的公路上相撞,一辆是载有6人的满载汽油的卡车,另一辆是载有6名年轻男女的轿车。这次事故造成4死2伤。这4名死者都是青年人,他们在凤凰城附近的公园待了几天,他们打算去华盛顿特区参加一个名为“新美丽世界”的集会,但这个集会反对越战,这次集会不久就被政府取缔了。这4名青年人因为油箱爆炸而亡,而他们原本的计划是开着车,唱着歌,通过一个不公开的表达方式来庆祝他们的18岁生日,这4个人打算开4辆车,用4根绳子拴在一起,在他们所认为的“自由”道路上行驶。

凤凰城警察将这次事故称为“灾难性的”,而凤凰城检察官则将其称为“历史上最年轻的葬礼”。这4个年轻人的尸首在凤凰城公墓火化,他们的家人没有前去送葬,因为他们“无法接受他们的孩子死去的事实”。这次事故通过全国广播公司(NBC)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等主要电视网传播,并作为“60分钟”、“今晚”和“60分钟2”等特别节目进行了报道。

那次惨案10年后,即1980年5月1日,美国汽车影院业举行了一系列抗议和纪念活动,一些城市关闭了自己的汽车影院,另一些城市则将这一天称为“汽车影院纪念日”。

当汽车影院和电影院相融合时,美国汽车影院有了第二次重大改进。除了20世纪20年代末在纽约和洛杉矶经营了几家汽车影院的派拉蒙电影公司外,美国的电影公司都抵制过汽车影院。但在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美国一些电影公司开始将一部分电影制成动画片在汽车影院上映。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的几乎所有电影公司开始重视汽车影院市场。直到1984年,电影公司的这种努力才结出硕果,那是在美国审判梅尔·默里(MurrayAbility)和哈里斯娱乐有限公司(HarrisEntertaiment,L.L.C).的案件时,洛杉矶地区法官瓦尔特·H·戴维斯(WalterH.Davis)指出:汽车影院可以卖爆米花和饮料,他们可以稍微对电影剪辑改动,如果剪辑得太烂,观众可以到法院去控告他们。在华盛顿特区,一批影视产业工作者在众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作证时呼吁放松对汽车影院业的限制。美国电视节目制片人西德尼·霍曼(SidneyHorman)指出,汽车影院“比家里的电视机要好得多”。而当时的电影演员查尔顿·赫斯顿(CharltonHeston)则指出,汽车影院是为那些“喜欢电影、爱看电影的人去准备的”。最后,地区法官哈罗德·华盛顿·迪金斯(HaroldWashingtonDkins)以不利于公共利益的借口,阻止了美国电影协会(MotionpictureAssociation,简称MPA)对汽车影院的抵制。

1984年5月4日,美国最高法庭法官索伦恩·沃伦·奥伯(SouthermOwensWarren,Jr.)在“梅尔·默里诉美国电影协会案”的有关文件中表明了这样的立场:在电影和汽车影院之间存在着一种“共生”关系。美国各电影公司都放弃了拒绝汽车影院放映他们影片的立场。

与梅尔·默里案相关的一个文件,使汽车影院的地位发生了实质性变化。索伦恩·沃伦·奥伯法官在有关文件中解释说:只要汽车影院在放映影前片和影后片时遵守“合理、适当和公允的原则”,那么汽车影院对电影进行适当的剪辑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原则为电影公司的律师们所接受,这些原则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汽车影院条款”或“放映人豁免权”。美国法律认定,只要票房收入是“合理、适当和公允”的,汽车影院可以不经电影公司许可剪辑电影。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