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跟德国时间差多少?

高亮瑜高亮瑜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先给出答案,目前北京时区和德国时区没有重合,因此二者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同时”或“不同时”的问题,具体相差的时间取决于年份。 这个问题似乎有些无聊,但这涉及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即“时差”的定义到底是指“某个时刻”还是“两个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当然还有其变种),这是一个有待明确的问题,否则可能会误导大家。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如果指“某个时刻”,那么显然,1980年2月5日凌晨3点(东八区时间)和1970年2月4日下午3点(西五区时间)是同时的,差值等于16个小时;但若指“两个时间间的时间差”,则情况要复杂一些。这时就必须区分“地方时间”与“标准时间”了。以北京时间和德国时间为例,前者代表“本地时间”(local time),后者代表“标准时间”(standard time,又称“中时区时间”,即UTC/GMT+0:00)。[注1] 由于地球自转的原因,不同经度上当地的地方时间(简称“地方时”)是不同的。对于同一条经线上的两个地点来说,它们的地方时是完全相同的——这是因为,根据全球统一坐标系,这一条经线上所有点的地理坐标都是相同的,由此而引起的昼夜长短、太阳高度的变化也是一致的,所以地方时的差别只能来源于公转运动。然而,对于不同经线上的两个地点来说,它们的当地地方时是不相同的,而且差别恰恰就是两地经度之差乘以4分钟,也就是经度每相差1°,地方时就相差4分钟。比如,在东经120°附近的A地和B地,A地的当地地方时比B地的当地地方时早48分钟,而C地和D地在西经120°附近,C地的当地方时比D地的当地方时早48分钟。

上面所说的“地方时间”是针对某个地理区域而言的,而这个地理区域就是一个时区。“地方时间”也可以理解为“本时区内的标准时间”——因为不同地方的日历是在不同时间颁布的,为了统一计时的方便,人们规定了一个时区的标准时间。这个标准时间可能不同于该时区的中央经线地方时间,但它会追随当地的季节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在一个时区内,虽然各地的地方时各不相同,但标准时间却是在变化的。

既然每个时区都有一个自己的标准时间,那么为什么还要引入所谓的“钟摆时间差”呢?这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对于不同经线的两个地点来说,即使它们的所在地在同一时区,但由于经度差的关系,那里的地方时肯定是不同的,但标准时间却是相同的。于是,这两个日期之间的“钟摆时间差”就等于两地地方时的差值。例如,以上海和北京为例,前者位于东八区,后者位于西五区,由于上海的经度高,故它的当地地方时比北京晚一个小时,但二者的标准时间都相同,均为东八区的标准时间。这样,从1970年2月4日北京时间下午3点开始,到1980年2月5日上午3点,这120个小时的“钟摆时间差”等于120小时乘以60秒再除以4等于15000秒,也就是250分钟左右。据此计算,德国与中国首都北京的时差为5小时(5×60=30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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