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务公寓限购吗?
2016年4月,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住房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深户居民家庭(含单身居民)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离异人士、失信人员以及非深户居民在本市范围内暂时不能购买商品住房” 。
2017年5月,深圳颁布了史上最严楼市调控政策——《深圳市房地产调控实施意见》(深府办规〔2017〕7号),明确外地人限购,其中第四点提到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夫妻任何一方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宅,但是,属于下列情形的除外:(一)无房无贷的;(二)已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仅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三)一套以上住房但有相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关信贷记录显示全部还清的。
2018年3月,深圳颁布《关于深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扩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至公共维修金的使用范畴内。这被业界认为是变相放宽限购措施。
2019年7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收紧限购政策。 通知指出,在本市无房且无房贷记录,但在外地有房贷记录的,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按本市购房限购政策执行,即要求首付五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