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多伦的汽车?
1974年底,国家计委批准了多伦诺尔矿区新建年产30万吨矿石选厂和120辆载重汽车项目;1975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和河北省、赤峰市联合组成了“30万吨矿石选厂和180辆载重汽车”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工作。 当时,由于我国汽车行业刚刚起步,汽车制造业的主要产品仍然是轻型卡车和大客车,重型汽车基本上依靠进口。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经原国家基建总局同意,由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引进瑞典斯堪尼亚重型汽车的全套技术,在内蒙古包头组建内蒙古第一汽车制造厂进行生产。
为了配合载重汽车生产,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下,由锡林郭勒盟革委会主导、多伦煤矿牵头,以包钢为供货商(提供铸铁件),以内蒙古第一汽车制造厂为加工厂,从丹麦、美国和德国引进三种不同型号的采煤机,并在多伦煤矿井下进行试验性开采,同时开始建设配套的大型铸铁车间和厂房。经过三年努力,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但随后由于多种原因,该项目未能继续下去。